财会人必读!最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事关每个纳税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此公告对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维护纳税人(含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积极地维护意义。#新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事关每一个纳税人,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更应该了解。
(#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出台的新办法扩大了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投诉边界更清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确;规范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再压缩;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投诉处理更高效。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官方公告显示,新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调整:
1.将缴费人纳入纳税服务投诉人的范畴
2.进一步厘清了纳税服务投诉和举报边界
3.优化投诉受理范围和分类
①进一步明确了投诉内容,将对“服务态度”的投诉,修订为对“服务言行”的投诉;
②对服务质效投诉和侵害纳税人权益投诉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归类和描述,修改后的内容更加详细具体,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更明确、便捷。
4.压缩处理时限
①将各类办理时限全部压缩了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服务质效、权益保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服务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将原来的服务态度类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②细化了投诉的简易程序,对现场投诉、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情形,均适用简易程序,采取即时办结,进一步提速投诉处理。
5.有效整合投诉事项
对现行有效投诉事项进行整合,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快速处理机制同样适用于自然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能更好的满足自然人表达诉求多元化、迫切性的要求。
6.规范投诉处理流程
①接收和受理方面,对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投诉的,规定了税务机关可合并办理。对纳税人反复投诉而没有新证据的情形,规定了税务机关终结调查的程序;
②规范调查核实程序,明确了核实情况、沟通调解、提出意见等基本流程规定;
③进一步明确了投诉处理及反馈的要求,对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实施结果反馈进行了规范。
7.完善纳税人维权渠道
新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上级税务机关复核作为救济渠道,投诉人认为投诉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核,上级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意见,这既完善了纳税人有效维权渠道,又可以通过复核机制的实施,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
【#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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