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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政策导向 构建新时代企业内控合规新体系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6/9/28 13:39:56


2026年以来,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领域政策持续密集出台。从财政部、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到国资委推动法治央企建设走深走实,再到中注协修订内控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监管层对企业内控合规的要求正在不断细化、深化、实化。

这些政策传递出什么信号?企业应当如何对照政策要求完善内控合规体系?本文结合最新政策文件,从政策解读、常见问题和建设路径三个维度,系统梳理当前企业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01 政策扫描:近期内控合规领域重要政策

政策一:财政部、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内控建设。根据《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要求,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该通知的核心要求可以概括为几个关键词:持续优化、完善机制、加强评价、科学认定、强化整改、持续改进。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不再是"一次性工程",而是需要持续优化、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

政策二:国资委推动法治央企建设走深走实。2026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国资发法规规〔2026〕32号)。方案明确提出多项重要要求:

一是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合规"工作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纳入重点岗位职责,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未通过审查不得决策。三是发挥首席合规官牵头推动作用,健全"三道防线"工作机制。四是建立100万元以上重大违规处罚通报机制,实现"十五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行政处罚金额同比下降30%。

政策三:国资委部署2026年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重点。2026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6〕15号)。通知聚焦审计、巡视高频发现的11类突出风险,要求搭建标准化内控监管模型,重点关注多层嵌套股权、融资性贸易、违规投融资、隐性关联交易、资金体外循环等领域。同时要求落实穿透式监管要求,实现内控与穿透监管、数字化管控深度融合。

政策四:中注协修订内控审计指引实施意见。2026年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进行了一致性修订。本次修订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旨在保证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升内控审计质量。

政策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公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为强化内控执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02 政策解读:监管导向正在发生哪些变化

梳理政策文件,可以发现当前内控合规监管正在发生几个重要变化。

变化一:从"建制度"到"抓执行"。早期的内控合规监管,更多是要求企业"有没有"制度——有没有建立内控体系、有没有设立合规部门、有没有出台管理制度。但现在,监管的重点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有没有效"。国资委方案中提出的"管业务必须管合规"、"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都是在强调合规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要真正融入业务流程、真正执行到位。

变化二: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防范"。过去,内控合规更多是"出了问题再追责"。但现在,监管越来越强调事前防范。国资委方案中提出的"建立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未通过审查不得决策",就是把合规审查关口前移到决策环节——在重大决策做出之前,就要先过合规这一关。这种"前置审查"的要求,意味着企业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合规审查机制,而不是等出了问题再补救。

变化三:从"单点管理"到"体系治理"。早期的合规管理,往往是合规部门"单打独斗"。但现在,监管强调的是"三道防线"——业务部门是第一道防线,合规风控部门是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是第三道防线。国资委方案明确要求"发挥首席合规官牵头推动作用,健全三道防线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合规不再只是合规部门的事,而是全公司的事——业务部门要管合规,管理部门要管合规,监督部门也要管合规。

变化四:从"人工管控"到"数字穿透"。国资委2026年内控通知中特别强调"穿透式监管"要求,要求"实现内控与穿透监管、数字化管控深度融合"。这意味着,传统的人工检查、事后抽查的方式已经不够了,企业需要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对业务的实时监控、穿透式管控。特别是对于多层级、多业态的集团企业,数字化内控已经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变化五:从"软约束"到"硬指标"。国资委方案提出了一个非常具体的量化目标:"十五五"期间中央企业累计行政处罚金额同比下降30%。同时,还建立了"100万元以上重大违规处罚通报机制"。这意味着,合规不再是"软要求",而是有了"硬指标"——合规做得好不好,要看处罚金额降没降;违规出了问题,要通报、要追责。

03 企业内控合规体系常见问题

对照最新政策要求,当前企业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中,常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制度与业务"两张皮"。这是最常见的问题。很多企业的内控制度,是照着模板抄出来的,看起来很完善,但和实际业务并不匹配。制度写的是一套,实际做的是另一套。业务部门觉得内控制度是"束缚",不是"保护",执行起来自然打折扣。对照国资委"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的要求,这种"两张皮"的问题必须解决。

问题二:合规审查流于形式。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合规审查机制,但审查往往是"走过场"——业务部门把材料报过来,合规部门盖个章就完事了,并没有真正深入审查业务的合规风险。对照国资委"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事项未通过审查不得决策"的要求,这种形式化的合规审查是远远不够的。

问题三:三道防线职责不清。很多企业的三道防线职责划分不清楚:业务部门觉得合规是合规部门的事,和自己没关系;合规部门觉得自己只是"把关"的,不深入业务;内部审计又觉得自己是"事后查"的,事前不介入。结果就是:出了问题,大家互相推诿,谁都有责任,谁都没真正负责。

问题四:子公司管控存在真空。集团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总部的内控制度很完善,但子公司并没有真正执行。特别是多层嵌套股权结构下,集团总部对下级子公司的管控往往"鞭长莫及"。国资委2026年内控通知中专门把"多层嵌套股权"、"隐性关联交易"列为重点关注领域,正是针对这类问题。

问题五:数字化管控能力不足。很多企业的内控还停留在人工检查、纸质审批的阶段,没有实现数字化、系统化的管控。面对国资委提出的"穿透式监管"要求,这种传统的管控方式显然跟不上——总部看不到子公司的实时数据,发现不了隐藏的风险,等问题暴露出来,往往已经造成了损失。

04 如何系统开展内控合规体系建设

对照最新政策要求,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推进内控合规体系建设。

第一,真正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这是国资委方案提出的核心要求。企业应当:将合规要求嵌入每一个业务流程,而不是在业务流程之外"额外加一道关";将合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一个岗位都清楚自己的合规职责;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让合规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要求"。只有当业务部门真正把合规当成自己的事,合规才能真正落地。

第二,建立前置化的合规审查机制。对照"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事项未通过审查不得决策"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事项清单,明确哪些事项必须经过合规审查;明确合规审查的标准、流程和时限,让审查有章可循;确保合规审查有实质内容,不是"走过场"——审查人员要真正看懂业务、真正识别风险、真正提出意见。合规审查关口前移,才能把风险挡在决策之前。

第三,理顺三道防线的职责分工。企业应当:明确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是合规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主动识别和防控风险;明确第二道防线——合规风控部门要制定规则、提供支持、开展审查、监督检查;明确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要独立评价内控的有效性,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道防线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完整的合规治理体系。

第四,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控。对照国资委"穿透式监管"的要求,集团企业应当:将内控制度覆盖到所有子公司,实现制度全级次穿透;建立对子公司的内控检查和评价机制,定期检查子公司内控运行情况;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状况、资金流向、重大决策的实时可见与可追溯,堵住子公司管控真空。特别是对于多层嵌套的股权结构,要逐层穿透、逐级管控,不能有"看不见"的盲区。

第五,推进内控合规的数字化转型。面对"穿透式监管"和"数字化管控"的要求,企业应当:将关键内控规则(如审批权限、不相容岗位分离、预算控制等)嵌入信息系统,实现系统自动控制;建立内控监控仪表盘,实时监控关键风险指标;利用数据分析工具,主动识别异常交易和潜在风险。数字化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必备能力"——没有数字化,就做不到穿透式管控。

第六,建立内控缺陷整改的闭环机制。对照财会〔2023〕30号文"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内控缺陷的识别、认定、报告、整改、验证的闭环流程;每一个内控缺陷都要有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验证;整改完成后要跟踪评估,确保问题不重复发生。内控评价不是目的,整改才是目的——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从财政部、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到国资委推动法治央企建设走深走实,政策密集出台的背后,是监管层对企业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的更高要求。

这些政策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内控合规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辅助工作,而是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核心能力;不再是"建完制度就完事"的一次性工程,而是需要持续优化、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不再是合规部门"单打独斗"的事,而是需要全公司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对于企业而言,对照最新政策要求,系统梳理内控合规体系的短板,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不是"应付监管"的权宜之计,而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真正把内控合规做深做实,企业才能在越来越严的监管环境中行稳致远。

 

信息来源: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https://kjs.mof.gov.cn/zt/neibukongzhibiaozhunjianshe/qynbkzgf/

中国政府网(法治央企建设方案):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946/202608/content_7079355.html

国务院国资委(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16549643/n16549895/n16550082/c35128141/content.html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控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修订):https://cicpa.org.cn/xxfb/tzgg/202601/t20260130_65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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